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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联通400电话业务B类特号资费管理规则及开号受理流程调整的通知 | ||||||||||||||||||||||||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数 1008 更新时间:2011/4/20 10:24:11 文章录入:admi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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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渠道商: 根据目前市场400电话业务发展实际情况,依照联通公司高质量发展400电话业务特号客户的要求,现对联通400电话业务B类特号资费管理规则及开号受理流程做出相应调整,具体通知如下: 一、400电话业务B类特号资费管理规则 分类 号码类型 举例 客户低消金额 B类号码 400k**AAAA 4006932222 25000元 400k**ABCD 4006865678 400kAABBCC 4006112233 400kABCABC 4006139139 400kABABAB 4006232323 400k*AA*AA 4006866166 400kAAAA** 4006000013 400kAAACDE 4006777123 400kAA*AA* 4006776775
(一)号码开通规则 1、 业务受理范围: (1)中国大陆境内正规企业用户; (2)港澳台、西藏、新疆地区用户均不受理; (3)申请B类号码的企业注册资金必须在300万以上。 2、 填写规范: 填写的资料信息要与证件图片信息相符。 3、 开号所需证件: 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或经办人身份证、企业组织代码证、企业简介(不少于三百字)、业务受理单(见附表一)、开号合同、银行开户证明等资料(均须加盖企业公章),并需要客户提供有效的固定电话号码。 4、 开号证件要求: (1)所有提交的证件必须清晰完整:营业执照的名称、注册号码、地址、有效期限及身份证姓名、身份证号码处要清晰可辩。命名需要规范,例:营业执照以“400电话号码+企业名称”命名,身份证以“400电话号码+姓名”命名。 (2)营业执照要求提供正(副)本扫描件,证件必须在有效期限内,公司应属于正常营业状态,不得为注销、吊销、迁出等状态,如遇年检或变更需提供原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工商局所出示的年检或变更证明。 (3)医疗、教育机构需加盖企业红章或提供负责人身份证,如提供的是经办人身份证,需在经办人身份证上加盖企业红章。 (4)股票、证券、机票、旅游、投资、物流、快递等行业必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或在经办人身份证上加盖企业红章。 (5)凡涉及需要凭许可证、资质证或其他批准文件的经营项目必须提供有效的授权证明或经营许可证。 (6)业务受理单必填项需齐全;代理商与终端用户所签合同必须是双方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三、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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